媽咪姐
周星馳於文鳳 分手總要分埋錢
2012年09月07日好多時,一對情侶分咗手,先係連串糾纏嘅開始。同居嘅,可以爭傢俬爭雪櫃再爭埋隻貓;無同居嘅,可以瀟灑少少,但少不免都係要計錢!好似於文鳳啱啱就入稟高等法院,向分手兩年嘅前愛人周星馳追討 7千萬投資傭金,兩個人話唔定好快就要喺法庭見。
講開又講,於文鳳其實幾旺星爺,佢 97年開始做「星女友」之後,兼任埋私人投資顧問, 13年間不斷投資股票物業,好似發展尖沙嘴 gi商場同山頂「天比高」項目等,粗略估計幫星爺賺近 10億!最近就有報道話由星爺出任執行董事嘅上市公司比高集團( 8220),呢兩年蝕咗 2億幾,唔少業務大計嘅進度又未如理想。咦,唔通真係無於文鳳睇住就差咁啲?
不過,當一個想嫁一個唔想娶,目標咁唔一致,呢段關係都係算罷啦!或者 40歲嘅於小姐都啱,既然留唔住個人,就不如留多啲錢傍身做 facial。做女人,有時真係唔到我哋唔實際㗎!
.[忽然1周]周星馳於文鳳 分手總要分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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