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頭
娛圈浩劫 曾志偉差館落淚 梁烈唯收律師信
2012年12月27日曾志偉因為涉嫌掌摑黃浩,今個月十九日淩晨被警方拘捕。
據知,在警署內逗留超過九小時的曾志偉,落了接近四個鐘口供外,亦按程序做了打手指模,當警員聲稱自此會有一個屬於他的犯罪記錄編號,曾志偉激動到即時流淚。
曾志偉惹上官非,搞到一身蟻外,因為衰多口,發表黃浩有妄想被迫害症言論的梁烈唯,在日前正式收到對方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在星期一(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前公開道歉,否則會出傳票,正式告他誹謗。由開飯到兜巴星,更多人捲入其中。
警署過夜
現年五十九歲的曾志偉,因涉嫌在十二月五日晚,於金鐘萬豪酒店出席晨曦足球會班主兒子周志豪婚宴期間,出手掌摑黃浩,十二月十九日淩晨,正式被警方拘捕,案件列為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案處理,他獲准保釋候查,明年一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
據了解,在中區海傍警署內逗留超過九小時的曾志偉,十九日上午十一時五十分坐 Benz離開,同車還有大律師盧敏儀。現場所見,通宵落口供的曾志偉一臉愁容,見記者影相,才強顏歡笑。
據知,曾志偉除了在事發當晚(十二月六日淩晨)到過警署,並以醉酒不清醒要求延期錄口供後,一直未有再返警署。
「其實志偉一直知道警方要搵佢錄口供,但係佢一直唔肯去,佢根本冇諗過咁大件事,直到收到警方電話,話要採取正式拘捕行動,仲俾佢兩個選擇,一係佢限時前自己去到中區警署再拘捕,再唔係警方直接上門拉人。聽到咁講,志偉先知大件事,即刻漏夜去咗中區警署,仲趕到連律師都未搵得切,自己單拖去咗先。」曾志偉身邊人說。
拘捕程序
根據律師黃國桐表示:「拘捕過程當中,首先警方會召被捕者返差館,正式通知佢而家被拘捕落案,再要求被捕人提供口供協助調查,但按人權法同基本法,被捕者係有權講嘢亦有權保持緘默,之後做埋打手指模,影犯人相等例行程序,最後交保釋金。」
據知,在影犯人相期間,被捕者會拿著一張紙,上面寫著被捕者名字、身份證號碼及所犯的罪行。而且每個被捕者都會有一個 CRB number(犯罪紀錄編號),除非案件撤銷起訴,號碼才會被取消,但被捕者日後若再犯其他罪行,亦會用同一個號碼。
至於普通襲擊一旦罪成,按侵害人身罪行條例第 212章 40條,最高刑罰會被判監一年,而刑事恐嚇是嚴重罪行,按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章 27條,罪成最高可判監 5年。
藝人指證
據了解,曾志偉有即時叫人代他搵律師,但由於半夜三更,加上有個別律師唔願趟混水;結果等到第二朝,才搵到現職大律師的前藝人盧敏儀,到警署協助。
「志偉通宵喺差館,用咗超過四個鐘錄咗一份好詳細嘅口供,不過好多時佢都話自己當時有飲醉,好多嘢都唔清楚。錄完口供,志偉就去打手指模同影相,全程佢都眉頭深鎖,之後有警員同佢講,佢將會有一個 CRB number(犯罪編號),呢個號碼係終生,會跟佢一世,無論將來犯任何事,都係呢個號碼,聽到呢度,佢就激動到忍唔住流眼淚。直到朝早九點幾,先有代表律師到場,睇曬志偉之前錄嗰份口供,再幫佢搞埋保釋手續先走得。」知情者說。
曾志偉被捕前,商人沈嘉偉在十八日晚上亦曾到過警署協助調查,而在事發期間,全程傍實曾志偉,兼有份惹起火頭的梁漢文,在早前亦有到警署助查。
今次警方對曾志偉作出拘捕行動,據知,除了得到有超過十名當晚在現場做侍應的目擊證人提供證據外,更有傳有藝人向警方爆大鑊,頂證曾志偉。
末日派對
被捕後,曾志偉即時封曬口,對傳媒所有問題,都只說:「我唔回應,唔講得!」
不過,志偉並未有因此而龜縮,二十號,他去完踢波,晚上十一時半再現身觀塘參加末日 party,到場藝人有苗僑偉夫婦、林國斌、佘詩曼、周家蔚、湯盈盈、錢嘉樂,人腳與當晚「掌摑婚宴」出席藝人差不多,只是不見梁漢文。
是夜曾志偉亦一反常態,沒有飲到全醉要人抬住走,離開時仍然保持清醒。據現場目擊人士透露,志偉在場內雖然全程同大家有講有笑打邊爐,又催阮兆祥、錢國偉結婚,但旁人均看得出他是強顏歡笑。他與苗僑偉及樂易玲入房密斟一粒鐘,玩到淩晨十二點,志偉舉杯向在場人說:「大家都未死呀!恭喜恭喜!」當晚志偉留守到最後,淩晨四時三十分才離開。
黃浩反擊
至於事件另一當事人黃浩,星期日(二十三日)現身青衣阡陌社區浸信會,參加由林以諾牧師主持的主日崇拜,同行還有當日牛一的陳振聰。
雖然警方早已插手調查,但兜巴星事件後,依然有不少藝人出口力挺曾志偉,只是大部分人都做得到撐老友兼自保,說話不會太過火及人身攻擊,避免惹麻煩。唯獨是梁烈唯公開發表黃浩有妄想被迫害症言論,一時多口,結果惹來當事人向他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在十二月廿四日中午十二時前,公開作出道歉,否則會即時出傳票,控告他
誹謗。
此外,事件另一關鍵人物徐濠縈,經過一輪高調行動,近期再未有進一步動作。但據可靠消息指,警方已多次邀請徐濠縈親自到警署協助調查,但她一直只派律師代表,消息指警方將會設限期至十二月廿四日,如果徐濠縈仍然不合作拒絕親身到警署,警方有可能會對她採取進一步行動。
多口惹禍
有關曾志偉涉嫌掌摑黃浩事件,據知往後不少在場人士均失憶、扮睇唔到,同時,亦有不少當晚不在場,唔關事的人出言大罵黃浩。無事強出頭,最終禍從口出。
林小明告李彩華
李彩華接受訪問指前老闆寰宇主席「林(小明)生」曾要求她做「合約以外 嘅事,同埋一 啲唔係咁道德 嘅行為」,聲稱交易包括身體接觸,她拒絕後遭雪藏。林指其言論令他聲譽受損,入稟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她發表誹謗言論,並追索一般性及懲罰性賠償。
李丞責告麥玲玲
一○年麥玲玲接受訪問,提及李丞責與胞弟李星瑭之前的爭產新聞,並對當事人作出評論,李丞責指麥玲玲的言論令人誤會他為人虛偽粗魯、工作不專業、情緒不穩及經常用粗口罵人等,對他構成誹謗,於是告上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繼續,並要公開道歉及對他作出金錢賠償。麥玲玲表明奉陪到底,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反告對方誹謗。
鄔友正告曾志偉
鄔友正與 99年港姐冠、亞軍翁嘉穗及李明慧的三角關係,被稱「鄔公奇案」,戲劇性發展令不少藝人議論紛紛,並指鄔友正花心及翁嘉穗搶人男友。其後鄔友正就曾志偉、陳煒、呂良偉、張智霖、伍詠薇及袁詠儀發表之言論發律師信,告六人誹謗,要求公開道歉。後來無 綫介入,要藝人在節目《城市追擊》道歉,但部分人不肯,最終只得志偉道歉。
.[壹週刊]娛圈浩劫 曾志偉差館落淚 梁烈唯收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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