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據斯坦福大學的一份報告顯示,過去兩年里全球公司花在專利訴訟和專利收購上的總金額高達200億美元,相當於8個火星探測車項目的開支。當專利成為一種競爭武器,當專利成為阻礙創新的絆腳石,當專利成為科技巨頭對創業公司揮起的大棒,人們該如何修複逐漸失靈的專利系統?
當 Apple 去年宣佈將Siri 語音助手引入iPhone時,邁克爾‧菲利普斯(Michael Phillips)的心都碎了。
過去30年來,菲利普斯一直致力於編寫人機對話軟件。2006年他參與創辦了語音識別公司Vlingo,其技術被先後用於 Apple 、 Google 和其它合作公司的產品中。就在Siri語音助手被引入iPhone的前夕,他的技術還被Siri所採用。
2008年,語音識別巨頭紐昂斯開始接觸Vlingo洽談收購事宜。據參與洽談的一位高管稱,當時紐昂斯 CEO保羅‧里奇(Paul Ricci)對菲利普斯說:“我們的專利能夠讓你在語音識別市場舉步維艱。”
里奇的最後通牒意圖非常明顯:菲利普斯要麼將公司出售給紐昂斯,要麼等著收專利侵權訴訟的傳票。菲利普斯最終沒有答應收購要求,接下來雙方6次對薄公堂。
隨後, Apple 將Siri背後使用的技術轉向了里奇的紐昂斯公司,而菲利普斯的Vlingo公司原本預留的數百萬美元的研發資金被耗費在官司訴訟上。
儘管第一次庭審結果表明Vlingo並沒有侵犯紐昂斯擁有的一項廣泛的語音識別專利,但對Vlingo已經太晚了,300萬美元的訴訟開銷已經對該公司造成了財務損失。去年12月,菲利普斯妥協了,Vlingo終於被紐昂斯收入囊中。
菲利普斯和他的Vlingo只是千千萬萬受專利訴訟摧毀的案例之一。如今,無論是法官、經濟學家、立法者還是科技公司高管,他們都認為有缺陷的軟件專利系統已經成為阻礙創新的絆腳石,大公司往往會對新興的創業公司揮起專利的大棒。
實際上,專利訴訟不只是大小公司之間的博弈,科技巨頭之間也越來越倚重專利訴訟這一武器來爭奪市場份額。 Apple 和 Samsung 的世紀專利之爭就是最好的例証。
斯坦福大學的一份報告顯示,過去兩年里全球公司花在專利訴訟和專利收購上的總金額高達200億美元,相當於8個火星探測車項目的開支。根據公開文件顯示, Google 和 Apple 在專利訴訟和收購上的開銷首次超過了這兩家公司用於新產品研發的費用。
毫無疑問,專利對一個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但是,時代在發展,傳統的用於藥品等行業的專利系統不一定適用於科技行業。以軟件行業來說,如今的專利更多是一種概念上的搶先,並非實物的創新。這些專利大多描述某一軟件系統是如何如何工作的。
專利氾濫的結果是:面對大公司龐大的專利庫,小公司發展舉步維艱。很多時候,創業公司甚至都不知道它們所開發的技術已經被申請了專利。專利橫行導致產品越來越貴,用戶選擇越來越少。
如今的大型科技公司幾乎捲入了各式各樣的專利之爭,其中 Apple 和 Samsung 的爭鬥最引人注目。今年8月,被美國地區法院判決 Samsung 賠償 Apple 約10億美元,將雙方的專利之爭推向高潮。
據 Apple 一位前僱員稱, Apple 高舉專利武器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過去該公司也飽受專利起訴之苦。
Apple 迄今已先後對 Samsung 、HTC和摩托羅拉流動發起訴訟,這3家廠商出售的智能手機占美國總智能手機出貨量的50%以上。業界專家表示, Apple 獲勝對整個手機業界將是一場災難──這些公司不得不重新設計智能手機。
巨頭之間的競爭往往會牽動它們背後的一些小公司的神經。當 Apple 2010年收購Siri並宣佈將它作為iPhone語音助手時,Siri的合作夥伴紐昂斯股票暴漲70%。而當時的Vlingo由於專利訴訟困擾已被Siri拋棄,錯失了一夜暴富的機會。
對此,紐昂斯副總裁李‧帕奇(Lee Patch)稱:“我們有責任遵守法律。如果說有人質疑專利系統,那也不是我們的錯。”
如今,紐昂斯成為了語音識別領域的巨頭。 Apple 成為全球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而成千上萬起手機專利訴訟案中,iPhone的身影無處不在。
面對外界“扼殺創新”的批判, Apple 公司在聲明中表示:“ Apple 始終堅持創新。為了保護創新成果,我們在新技術和突破性產品方面申請了大量專利,必要時我們會動用這些專利來保護我們的創新成果──但這是最後一招。”
在去年的一次科技會議上, Apple CEO蒂姆‧庫克(Tim Cook)稱專利大戰沒有減緩 Apple 的創新步伐,但他也承認,某些訴訟“變得有些瘋狂”。他認為那些瘋狂的爭鬥是浪費時間。
如今, Apple 捲入的專利訴訟案多不勝數,已儼然成為業界的專利勇士,並且這一勢頭還在不斷上漲。
時間回溯到2006年,當時 Apple 正在為iPhone上市做准工作備。據一名 Apple 前高管回憶,當時公司大小會議不斷,初時是工程師和高管,後來專利律師也參與了進來。
而就在數月前, Apple 同意向位於新加坡的Creative Technology公司支付1億美元賠償,原因是5年前 Apple iPod侵犯了Creative的“便攜式音樂播放器”專利。 Apple 前CEO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2006年的一份聲明中表示:“Creative非常幸運早於我們申請了這一專利。”
據 Apple 一位前高管稱,在飽受專利訴訟困擾之後,喬布斯在開發iPhone時召集眾高管開會稱:“我們要全部申請專利。”曾於2006年之前擔任 Apple 法律總顧問的南希‧埃南(Nancy R. Heinen)稱:“當時喬布斯的態度是,只要是 Apple 員工能想到的(儘管當時在iPhone中還沒有實現),都要申請專利。專利將是我們的保護工具。”
隨後,在高管、工程師和律師頭腦風暴式的共同努力下, Apple iPhone手機龐大的專利庫形成了。
2011年,美國專利局統計的計算機相關的專利申請量超過54萬項,過去10年的增幅超過50%。根據專利分析公司M-CAM 的數據,2000年至今, Google 已經申請了2700多項專利。微軟的總專利數量已達2.1萬項。
M-CAM還指出, Apple 2000年至今已申請了4100多項專利,其中包括很多用於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常規性操作。過去10年來 Apple 每年的專利申請量幾乎都以10倍的速度在增長。
2010年3月, Apple 對 Google Android的合作夥伴HTC發起訴訟,事前並未通告對方尋求私下解決。一位 Apple 前高管表示,談判不是 Apple 戰略的一部分, Apple 此舉的真正意圖是打擊 Google 。
從2006年到2010年, Apple 先後對HTC、 Samsung 、 Nokia 個摩托羅拉流動展開專利訴訟。與此同時, Apple 也收到來自對手的135起訴訟。
在專利訴訟戰場, Apple 並不孤單。2010年,美國地區法院處理的專利訴訟案件多達3260項,過去20年來這一數值翻了三番。微軟起訴摩托羅拉、摩托羅拉起訴 Apple 和RIM、RIM起訴流動技術公司Visto ……整個美國科技界似乎陷入專利訴訟的世界大戰。今年8月, Google 通過旗下的摩托羅拉流動起訴 Apple Siri侵犯了該公司相關專利。
據美國波斯頓大學的兩位教授分析,如今科技界瀰漫的軟件專利訴訟(特別是針對智能手機為代表的電子設備的訴訟)開銷所形成的高達20%的所謂的“專利稅”已為公司的研發投入帶來巨大壓力。
支援者認為,專利訴訟可以保護創新,助力公司取得成功。從以 Apple 為代表的科技巨頭來看,它們遭受的訴訟遠多於它們發起的訴訟,這足以體現專利的保護作用。
一位 Apple 前高管稱:“如果專利不能保護我們的創新成果,那麼我們將不會花費數百萬美元用於研發。諸如‘滑動解鎖’這樣的操作現在看起來可能很稀鬆平常,但當時是通過花費巨資才研發出來的,不應該被非法抄襲。我認為這就是專利系統存在的意義。”
反對者不讚同這一邏輯,他們認為科技行業利潤豐厚,沒必要如此濫用專利──特別是軟件方面的專利。
一些法律制定者和學者則認為,令人窒息的專利訴訟會阻礙創業公司的發展與崛起,影響就業率和科技創新。
但種種跡象也表明,大公司自身也對專利戰爭越來越厭倦。
Apple 認為,專利系統中應該有一類是“必要標準”專利,此類專利通過合理的授權費,競爭對手間可以互相採用。 Apple 表示曾與 Samsung 、 Nokia 等手機生廠商商討過對“必要標準”類專利的有償授權,以避免陷入無休止的專利糾紛。但這些公司不認同,仍然起訴 Apple 侵犯此類專利。
另一個信號是,公司高管間私下會面解決專利糾紛的頻率越來越高了。今年早些時候, Apple 和 Google 的高管舉行過私下會晤,而上週 Google 撤回由摩托羅拉流動針對 Apple 發起的訴訟則進一步表明,科技巨頭們也對對薄公堂感到厭倦。
但據 Google 方面一位熟悉情況的人士表示, Apple 非常善變,有時協議就要達成時,他們又提出新條件,導致和解失敗。他表示:“看起來 Apple 就是想把大家搞得心煩意亂,以保証iPhone繼續熱賣。” Apple 未對此做出評論。
Apple 一項專利號為8,086,604的專利的誕生過程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應美國專利系統的官僚體制。從2004年到2011年, Apple 這項基於語音和文字的搜索引擎專利足足經歷了8年、歷經10次申請才最終被美國專利局批准。
如今8,086,604被看做是 Apple Siri語音的專利之一。Siri被認為是 Apple 保持智能手機技術領先的關鍵戰略之一。今年2月, Apple 果然基於這一專利對 Samsung 發起後續訴訟。軟件專家表示, Apple 這個語音搜索引擎專利可能會影響到整個價值高達2000億美元的智能手機市場,因為如今語音交互在智能手機上已經被廣泛應用。
杜克大學的專利法專家指出,8,086,604專利的批准過程存在很多問題,這表明這樣的專利可以通過反複提交而獲得批准。當 Apple 首次提交這一專利時,iPhone和Siri都還不存在,可見該專利有多麼的空洞和虛無。
然而,僅僅是因為 Apple 最先申請,又或許是其它公司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儘管該專利所描述的功能可能已在 Google 、微軟或紐昂斯等公司得到發展和提升,但該專利最後還是落入 Apple 囊中。
同時,專利局存在的人員不足、工作量大和員工流失等客觀因素也影響到專利批准的公正性。今年22歲的專利局審查員兼審查員工會主席羅伯特‧巴登思(Robert Budens)稱:“每次接到一個專利申請,我都要寫10至20頁的專業報告來闡述批准或不批准的理由。我不能保証每次都正確。”
專利律師雷蒙德‧配斯諾(Raymond Persino)曾在美國專利局擔任8年審查員,他表示:“10個審查員就有10個結果,專利審批的主觀性很強。”
事實上, Apple 的8,086,604專利就是通過對文字細節的小修小補而最終通過批准的。曾經經手這個專利的審查員表示,儘管 Apple 這些小修補對主題並無重大改變,但久而久之專利局就‘妥協’了。
儘管反複申請同一項專利費用不低,但重複提交總是最有效的方法。在美國專利局批准的專利中,大約有70%的專利經歷過重複提交,通過修飾語言或讓審查員感到“疲憊”才獲得批准的。此外,專利局這樣的官僚體制還可能導致其它的問題,譬如專利的重複。
對於8,086,604,M-CAM總裁戴維‧普拉特(David J. Pratt)表示:“ Apple 的專利庫又增加一項新武器。但實質上它並沒有多大創新。”
美國專利局官方消息顯示,去年該機構的7650名審查員共收到50萬項專利申請,如今專利的申請量還在快速增長。
儘管如此,專利局的工作也在改善和進步中。大衛‧卡普斯(David J. Kappos)在一份聲明中稱:“過去三年來我們加大了專利的審查力度, Apple 8,086,604曲折的批准過程表明我們對專利質量把控的提升。我們明白,只有少數專利是真正有用的。”
今年2月, Apple 8,086,604專利發揮了作用,該公司在加利福利亞地區法院起訴 Samsung 的17款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侵犯了該專利。6月,一位法官對 Samsung 的Galaxy Nexus手機頒布了禁售令,因為該設備裝載了可以用文字和語音進行搜索和獲得文字和語音答案的“ Google 快速搜索框”。
一些專家認為, Apple 在過去的7年中建立起來的獨特的專利庫定義了當前電子產品最流行的操作方式,這些方式已經深入到大部分設備中。他們擔心 Apple 的會通過龐大而流行的專利庫牢牢控制科技的走向。
譬如iPhone,它的出現讓整個手機業界在外觀設計和操作方式方面幾乎趨於一致,把原本百花齊放的手機業引導到一個高度同質化的現狀。
另一些人則認為目前的專利系統運行良好。伊利諾伊大學教授傑‧科山(Jay P. Kesan)認為:“知識產權和房產一樣也是財產,其擁有者有權實施保護。我們不斷完善的專利系統就是用來保障這些財產的。不合理的專利我們可以申請重新審查。總之,不完善的規則總要好過沒有規則。”
當發明家斯蒂芬‧帕爾曼(Stephen G. Perlman)5年前進入美國國會時,國會正就如何修複美國專利系統展開辯論。帕爾曼的觀點是專利系統應該能夠保護小的發明家。他與成千上萬的創業公司負責人的意見相同:運作良好的專利系統是他們獲得成功的必要保証。
隨著美國專利系統所暴露出來的弊端日益增多,法院、立法者和矽穀的那些科技企業需要共同努力來完成對它的修複。
要修複當前的專利系統,調動司法的能動性可算是一個選擇。譬如,縮短數字科技領域專利的有效年限,目前這些專利的有效年限可長達20年。聖路易斯聯邦儲備銀行近期發佈的一份文件幹脆呼籲取消專利,稱專利系統弊大於利。其他的一些觀點包括對專利有效年限實行分門別類,譬如對醫藥類實行20年有效期,而對軟件等專利則實行更短或彈性的有效期限。
Twitter給出了另一種解決方案,該公司在今年發佈的一份名為“‘創新者’的專利協議”試圖讓軟件開發者嚴格自律,別讓專利成為進攻武器,而只是作為一種防禦手段。
無獨有偶,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也提出了“防禦性專利許可”方案。他們建議公司可以通過結盟共建專利池來抵禦“好戰分子”的專利進攻;同時當面對專利訴訟攻擊時,可以使用專利池中的專利進行回擊。
但是,不管這些想法有多麼的合理和必要,最後都需要美國國會的議員們舉手來表決。大公司和小公司、既得利益者和後起之秀的議員代表們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分歧,因為從根本上講他們是矛盾的雙方。因此,不能太高估國會對現有專利系統做出改變的能力。
因此,美國去年通過的《美國發明法》沒有從本質上對專利系統有所改變,更多的是從行政方面對之進行修複。譬如,新法允許一個外行人更容易去質疑某一專利的有效性。
誠然,新發也有根本性的變化,那就是對專利擁有者的裁定從之前的“第一個發明”到當前的“第一個申請專利”。
不過這樣的改變對創業公司和小發明者毫無裨益,因為大公司通常擁有強大的法律團隊,他們會提前壟斷可能的專利申請項目,而小公司則沒有這樣的資源。
這正是Vlingo聯合創始人菲利普斯所擔憂和深受其害的地方,他表示:“對小公司而言,如果你在法庭花費太多的時間,你的創新將止步不前。”
6月,菲利普斯開始了他在新公司紐昂斯的工作,他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兩家公司的整合,並尋找新的待開發的技術前沿。但是,今年夏天他大部分時間都在休假,似乎是在遼療養過去6年來在語音識別領域打拚留下的創傷。9月,菲利普斯告訴朋友他打算辭職,轉到一個專利爭鬥不那麼激烈的行業。(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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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科技公司陷專利混戰失靈的專利系統 該如何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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