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香港時間11月6日消息,據美聯社報導, Apple 公司提交的監管文件顯示,最近一個財年國外收入只上繳了1.9%的所得稅。
根據公司10月31日提交的財報,在截至9月29日的2012財年中國外實現利潤368億美元,同比增長53%,上繳所得稅7.13億美元。2011財年 Apple 美國國外利潤為240億美元,上繳了2.5%的所得稅。相比之下美國企業所得稅通常為35%。
Apple 可能在銷售產品的國家繳納了部分所得稅,但它利用各種會計手段將其降至最小程度,把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國家。比如利用所謂“愛爾蘭麵包片荷蘭夾心三明治”(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會計手段, Apple 通過愛爾蘭和荷蘭的分支機構把利潤轉入加勒比海地區。其它跨國公司也在利用此類合法的避稅手段。
與其它大公司一樣, Apple 也把現金留在國外,以免遣返回國繳納高額所得稅。截至9月29日, Apple 留存在國外的現金達到驚人的826億美元,相比第二季度末增長740億美元。與其它公司不同的是, Apple 提留了一部分海外利潤,作為將來某個時候向美國的納稅。
2012財年 Apple 淨收入417億美元,同比增長61%;每股收益44.15美元,去年同期為27.68美元。(楚墨/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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